中国铁建二十四局合新铁路安徽段、十一局池黄、中铁城建合肥经开JK202113地块、二十三局马鞍山生态治理EOD项目
物资联合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SHJC-2022-12
1. 招标条件
1.1招标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站前工程HXZQ-6标段项目经理部,业主:皖赣铁路安徽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概况:本标段为新建铁路合肥至新沂铁路安徽段站前工程施工总价承包HXZQ-6标段,DK265+308.87~DK291+645.81,正线长度24.337km。其中路基长2.487km,占比10.2%,桥梁长21.850km,占比89.8%。主要包含八斗站、合肥东1号特大桥、定远1号特大桥和定远2号特大桥、南李梁场、小东梁场、八斗双块式轨枕预制场等。简支梁制、架梁1282孔(含架设5标296孔,7标326孔)。其中32m梁1202孔、24m梁80孔,架梁范围为DK255+693.66- DK302+195.84处,共3座桥梁。设置两座梁场:南李制(存)梁场和小东制(存)梁场。
八斗站双块式轨枕预制场承担DK226+458~DK335+066范围双块式轨枕生产及供应任务,总生产量为371153根。项目(合同)开工日期:2022年1月25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5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钢材、钢绞线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2招标人:中铁十一局池黄铁路站前一标项目经理部,业主:京福铁路客运专线安徽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概况为: 标段正线起止里程DK0+000-DK29+765.13,正线长29.765公里。主要工程内容为:路基4589.6m/14处,桥梁17312.285米/16座,隧道9907.1m/8座。箱梁预制架设510孔,连续梁7联,系杆拱3跨,正线铺轨241.631铺轨公里,铺岔42组,无砟道床57940米,接触悬挂导线12.6484条公里,正馈线和保护线7.052条公里,供电线12.704条公里,既有池州站改造1处,制存梁场1处、铺轨基地1处,过渡工程1项。项目开工日期:2019年12月28日,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年6月24日。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3招标人: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合肥经开JK202113地块项目部,业主:合肥招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 项目位于紫云路以南、青龙潭路以西,东至青龙潭路,南至规划支路,西至项目用地(规划支路),北至紫云路。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50526平米,其中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117640平方米,地上含13栋住宅、幼儿园及配套、底部商业及物业用房;地下建筑面积约32887平方米(含人防等配套设施);单体数量13个。结构类型:地下室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层地上主体结构类型为剪力墙结构,其他附属楼为框架结构。项目开工日期:2021.11.10,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3.8.3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4招标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马鞍山市向山地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EOD项目(EPC+产业导入)项目部,业主:马鞍山市两山绿色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概况为: 该项目分4个子项目1.郎甸嘉苑安置房项目:郎甸嘉苑安置房项目位于向阳路与石山路交叉口。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住宅楼5栋,管理用房1栋。其中,住宅楼均采用剪力墙结构,管理用房采用框架结构,基础为筏板基础,住宅楼地上最高楼层为11层,管理用房为1层,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设计使用年限50年。新建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9605.95㎡,其中人防工程建筑面积3758.7㎡。地下停车库主体为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建筑防水等级1级,建筑耐火等级一级;2.葛羊路(跃进桥节点-泰山大道)道路大修改造项目:葛羊路作为城区北部的交通主干道,现状为混凝土路面,路面破损严重,行车舒适度差。本次葛羊路改造工程项目对该道路进行路面拓宽施工,现状混凝土路面改造为沥青混凝土路面,同时完善道路附属设施,施工改造段全长8.3km,西起跃进桥节点,东至泰山大道,设计速度60km/h;3.片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向山地区历史展示馆项目:片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和向山地区历史展示馆项目位于向山地区围乌路与南山路交叉口,该项目用于打造片区综合便民服务中心以及向山地区历史展示馆,占地面积约2600㎡,总建筑面积为8000㎡。建设内容包含项建筑主体、附属、及配套工程建设;4.向山消防救援站应急救援能力提升项目:向山消防救援站位于向山路与南山路交叉口的东南侧,向山消防救援站承担向山镇及南山矿区域的灭火抢险救援任务,依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建标[2017]75号)设置为一级消防站,但现状相关配套设施及消防装备与一级站标准差距较大。根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项目需对消防员执勤设施和训练场地进行改造升级,添置消防救援车辆及装备。本项目占地面积 3798㎡(约5.7亩),建筑面积2715㎡。项目开工日期:2021.12.25,项目合同完工日期:2024.12.25。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4.2.1 钢材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C01-05)
GC01、GC02、GC03 | 1、营业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3、生产能力要求:钢材生产商须具备长材(盘圆、圆钢、螺纹钢)年产3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19-2021年类似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同类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9、其他:生产厂家需在铁路建筑用钢推荐名录(2017年版)以内,详见附表三,同一投标人最多只能中标2个包件。 |
GC04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1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GC05 | ①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③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0 万元(含)人民币; ⑤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8、2019、2020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⑦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⑧其他要求: i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在投标文件中标注代理的钢厂品牌,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4.2.2 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SN01-03)
SN01-02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生产厂家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具备年生产熟料能力100万吨及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拥有旋窑、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不接受熟料来源不唯一的粉磨站及来源为中转站的投标人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经注册会计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具有良好的垫资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2019-202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检测报告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具有招标物资或同类物资2019-2021年铁路或高速公路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两份(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近两年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不存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9-2021年至少两家同类招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提供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唯一授权函原件(厂家资格声明及授权函须加盖生产厂家鲜章),且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投标人须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并提供相关方案及措施。同一投标人同一物资最多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9、根据投标结果推荐的中标人排序先后,招标人有权组织相关人员对投标人的生产厂和料源地进行实地考察,考察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人的资格要求,并根据考察结果最终确定中标人。 |
SN03 | 1、营业范围: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及生产商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证件; 2、财务能力要求: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须出具近两年财务报告及报表(需提供扫描件,至少提供一年),企业资产证明不低于1500万元。 3、生产能力要求:水泥生产厂家具备拥有新型干法旋窑2500T/D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及证明文件,并已获得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立窑和旋窑同时存在。至少拥有单条年产50万吨以上旋窑生产线,采用新型干法生产工艺。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不少于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投标产品国家中大型铁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业绩不少于一份,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提供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资信证明和近三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级为黑的供应商;不接受招标上级单位名录中存在诉讼和仲裁的单位;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的供应商,投标单位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7、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8、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
4.2.3 钢绞线投标人资格要求(包件号:GJX)
GJX |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需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年生产能力达到8万吨以上,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经验,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商注册资金不低于8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须具有2019-2020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所提供的产品必须为总厂或生产厂本部所生产,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且具有近两年(2020、2021年)的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各一份。 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两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投标文件正本须附供货合同原件的彩色扫描件。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及招标人所在集团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供应商黑名单”以及在“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评价为黄、黑的供应商。同时,须提供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良好证明。 7.其他要求:①只接受具备低松弛预应力钢绞线生产能力的生产商投标。②投标人须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3月15日至2022年0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至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