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SSEC天津南港项目L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所需静电消除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411-3069-3281-B1 2.项目内容:SSEC天津南港项目LLDPE装置-静电消除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静电消除器\304 | 19.00 | 套 | 包1-静电消除器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9月30日、天津南港120万吨年乙烯及下游高端新材料产业集群项目10万吨年LLDPE装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提供承诺函:承诺如中标,须自收到中标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申请法人信用认证和产品质量评价,3个月内完成相关认证评价。 2.生产商通过质量管理体系标准认证,并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3.投标人应提供自2017年起,在聚烯烃料仓上的静电检测消除器,有两台(套)及以上的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业绩证明(如供货合同,技术协议等,提供的证明文件上要体现检测消除器参数,颗粒料名称)。 4.投标人的技术投标文件必须严格按照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完成,投标文件中应提供技术偏离表,技术偏离表应填写具体的偏离的项目。如无偏离应填写无偏离,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投标人应承诺偏离不会影响其工艺性能及保证性能,且所有偏离须开标前经过买方确认。 5.静电消除器的设计标准、工作范围及供货范围应满足请购书及数据表要求。静电消除器应具有实时静电检测、连续静电消除功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18日8:00时至2022年3月25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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