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食堂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B-2203B6D0037-HYC002),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门市支行。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肉类、水产类、蔬果类、油类、调料类、粮食的供货、装卸、运输到指定地点及相关服务等。 1.2项目估算金额:40万元(含税)。 1.3项目实施地点:天门市。 1.4合同期限:1年。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单价的100%,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基准价:由于市场波动等因素影响,以供应商提供的每月天门市场(每年度:第1季度参照华西市场零售价、第2季度参照沃尔玛超市的市场零售价、第3季度参照万达超市的市场零售价、第4季度参照大润发超市的市场零售价)公布的同类货物(质量标准:良好)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必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4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5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3月22日11:00至2022年3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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