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沪渝蓉高铁武宜段项目物资专项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WHJC-2022-18
1. 招标条件
1.1新建沪渝蓉高速铁路武汉至宜昌段先开段站前工程WYZQ-5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武宜段WYZQ-5标项目经理部,已由国资委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江沿岸铁路集团湖北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资本金占50%,湖北省和国内银行贷款占50%,资金已落实。现对水泥、减水剂、速凝剂、钢绞线、锚具、型钢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武宜段WYZQ-5标项目,位于湖北省荆门市境内,起于钟祥汉江特大桥大柴湖围堤(含),止于荆门西站(含),起讫里程为DK168+976~DK216+180.85,全长47.184km,合同工期:48个月;合同金额42.18亿元,主要工程内容包括:标段内站前工程改移道路、临时用地、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不含隧道照明消防)、轨道工程(不含铺轨)、综合接地、生产生活房屋、站场建筑及附属工程、大临及过渡工程、隧道注浆及隧道反坡排水等相关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0年期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包含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扫描件),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生产厂完善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每年至少一份;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接受生产厂家和运输公司共同投标,实施共同投标的,采用两票制结算。
②投标人供应能力需满足招标人需求,中标后供应不能满足施工生产时,招标人有权解除供应合同并扣除投标人履约保证金。
4.2.2减水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的生产商,生产商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和环保批复;投标生产厂须具有减水剂“中铁检验认证中心有限公司”颁发的CRCC认证证书(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5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外加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产品生产商须提供近两年(2020-2021年)由具有CNAS或CAL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符合铁路验收标准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需符合铁路标准)至少每年1份。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铁路、公路、市政、水利水电项目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7)履约信用要求:近两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近两年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国铁集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十一局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代理其产品的代理商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1年内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9)同一家投标人在减水剂一个以上包件报价均为最低时,仅推荐该供应商成为其中一个包件的中标候选人(同一投标人只能中标一个包件)。
(10)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2.3速凝剂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已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
(3)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19-2021年)至少两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1年)由通过CAL、CNAS或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投标物资至少两份质量检验报告,投标产品全项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行业最新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8-2020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一份(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国铁集团、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和2018年-2020年至少两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2.4钢绞线包件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获得持续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其中生产厂家应具备相应投标产品的适用范围,且投标产品生产商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需具备年产10万吨(含)及以上的生产能力,具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检测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2019-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每年一份)。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具有近三年内(2019-2021年,每年一份)由国家认可的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三年内(2019-2021年,每年一份)铁路或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投标产品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国铁集团、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其他要求: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同一包件中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与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2.5锚具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年产量500万孔以上,且具有满足相应产量要求的生产线。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财务能力: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须具有2018-2020年期间连续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各项质量指标满足《预应力筋用锚具、夹片和连接器》(TB-T 3193-2016)、以及满足中铁检验认证中心[(2012)098号]和[(2012)211]号文等现行国家标准和设计要求;投标人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颁发的CRCC证书,投标人需提供2018至2020年内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须取得CMA计量认证资质)出具的投标物资有效合格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两份。
(5)供货业绩:投标人具有2018至2020年内铁路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含合同协议书)至少两份。
(6)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不在国铁集团、建设单位以及招标人上级单位限制投标处罚期内;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和2019年-2021年至少一家同类招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4.2.6型钢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2021年或2019、2020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0-2021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2019年至2021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 2 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17时00分。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免费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5.3通过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首页“登陆”系统,查询拟参与包件进行网上报名、线下支付标书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及注册流程:详见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铁建云采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保证金汇款账户信息:
户 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账 号:30205988003689
开户行:平安银行北京朝阳门支行 (联行号:307100003078)
汇款单上须注明投标“项目(简写)、招标编号、包件号(购买多个包件可合并汇款,但需注明包件号)”。
5.4本次招标一包一投,包件划分情况及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1物资需求一览表,售后不退。
5.5发票获取:获取购买招标文件发票的方式:本次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统一采用电子发票,招标组织单位在开标后发送至投标人报名时指定邮箱。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
6.2投标人均可免费注册并登陆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进行在线报名,参与、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等程序。详细的报名操作方式,见铁建云采的投标人操作手册文件(门户网站—小鹿课堂—操作指南—《供方子门户操作手册》)。
6.3线上递交地址为:铁建云采平台(http://https://www.crccep.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及报价维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7.开标
7.1时间:2022年4月14日9时30分。
7.2投标人可在规定的开标时间登录供应商供???户(https://supportal.crccep.com)查看开标结果。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以下平台同时发布:
(1) (http://)
(2)铁建云采平台(https://www.crccep.com/)
(3) 中国大宗物资网(http://www.zgdzwz.com)
8.2 本次招标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以上平台发布通知。
9. 现场踏勘
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踏勘工地路况,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踏勘,具体可与招标人联系。
10.招标人信息及相关方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