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国能福州2×600MW脱硫特许项目-2022年石灰石采购及石膏销售(标段I)
招标编号:LYHB-2022-ZB-WZ-018/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能福州2×600MW脱硫特许项目-2022年石灰石采购及石膏销售(标段I),招标人为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国能龙源环保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位于福清市江阴镇,负责国能福州电厂脱硫运营管理工作。国能福州电厂有2台600MW发电机组,总装机1200MW。电厂2007年正式投产发电,至今已运营14年。电站距离福清市50公里,交通方便。 项目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下楼村(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内)。 项目规模:2×600MW燃煤机组的脱硫项目。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石灰石采购(采购量约5万吨,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石膏销售(销售量约9万吨,采购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以实际销售数量为准)
2.3其他:本项目中,石灰石在厂区内由石灰石堆料场倒运至石灰石下料口处的铲车、拉运车辆及转运人员由乙方负责。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交货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江阴镇下楼村龙源环保公司石灰石卸料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3.1.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为生产商须提供有效的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本次招标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经销授权书和石灰石矿源(货源)厂家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证明文件; (3)投标人需提供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对应矿源石灰石样品化学成分检验报告。
3.1.2业绩要求: 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石灰石销售合同业绩2份,且单份合同供货量1万吨及以上;石膏采购合同业绩2份。并提供合同复印件(要求包含合同首页、买卖双方盖章页、签订日期页、物资名称型号等信息)。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其他: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22-03-24 09:00--2022-03-31 17:00
4.2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会员。注册会员有关咨询事宜,请与客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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