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5/17-CL-03)
1、招标条件
唐山港曹妃甸港区煤码头三期工程曹妃甸燃油采购已由华电煤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河北华电曹妃甸储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
2
2.1 招标采购项目: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一港池西侧。
2.2 项目规模:装船能力5000万吨/年。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两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5/17-CL-0301 | 曹妃甸储运燃油采购 | 2022年-2023年度生产现场流动机械燃油采购,预估100万升。服务期2年。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曹妃甸储运燃油采购】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须包括柴油;
7.投标人需提供流动加油车所属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若加油车为自有车辆,需提供自有车辆证明,若为委托运输车辆,须提供2021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委托运输合同及发票,委托方应为投标人,受托方为危化品运输单位;
8.本次采购油品的生产厂家要求为中石油、中海油、中石化、中化石油或成品油年生产能力超过2000万吨的大型企业(投标人需提供以上企业的授权书或购货渠道证明等相关材料);
9.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3项单项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及以上且涵盖0#或-10#或-20#车用柴油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主要包含合同首页、合同主要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
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
3
4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3-30 11:30到2022-04-1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