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对巴陵石化海南巴陵项目视频监控系统所需视频监控系统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420-3431-3838-B1 2.项目内容:巴陵石化海南巴陵项目视频监控系统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视频监控系统\401点 | 1.00 | 套 | 包1-视频监控系统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6月1日、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园二路88号海南巴陵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人已获得管理体系认证(IS0 9001、ISO 14001及ISO45001),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3.安全管控平台、分布式软件管理平台具备软件著作权证书。具备CMA、CAL、CNAS盖章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生产厂家应达到CMMI成熟度5级认定。 4.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集成商视同为生产商,集成商以具备有效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为界定依据,主设备生产商和该生产商授权的投标集成商不允许同时参与投标,如出现主设备生产商和该生产商授权的集成商同时参与投标的情况,保留集成商的投标资格。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5.投标方必须为视频监控设备的生产商或者集成商,如是集成商须取得所投产品的原厂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安全管控平台、摄像机(防爆双目红外热成像摄像机除外)、硬盘录像机、分布式软件管理平台、小间距屏应是同一生产厂家,并提供唯一授权(如出现同一品牌产品授权给2家或2家以上投标单位,将全部被否决);工业交换机需提供厂家授权。 6.业绩要求:投标方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2019-2021)年在石油化工(含煤化工)行业内,视频监控系统单一合同设备总数不低于90台/套且视频监控平台授权不低于1000点的采购合同1个,并提供具有包含防爆云台、防爆摄像机、智能识别摄像机、硬盘录像机为投标品牌的采购材料清单;接下条 7.接上条:显示系统单一合同包含小间距显示屏、拼接屏,且小间距显示屏总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的国内项目业绩1个(以开具发票日期为准),需提供相应的合同、对应的完整技术协议以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并提供对应的最终用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投标设备有防爆要求时,应提供防爆证书;有CCC要求时应提供CCC证书。 9.满足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凡是任何一条不满足的,技术规格书中带▲条款,凡是超过五条不满足的,都将作为废标处理。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3月30日8:00时至2022年4月7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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