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LNXHSD-2022-01|发布时间:2022-04-02 15:22:17
本采购项目洛宁县崇阳水电站、禹门河水电站溃坝风险评估服务,采购人为洛宁新华水电开发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
2.1项目概况:
(1)崇阳水电站
崇阳水电站位于河南省洛宁县城下峪乡境内,黄河一级支流洛河干流上。电站为堤坝式电站,以发电为主,水库总库容985.7万m3,工程规模为小(1)型。2013年1月建成并网发电,2015年12月竣工验收,电站装机总容量13MW,多年平均发电量2612.55KWh。
(2)禹门河水电站
禹门河水库电站1998年经河南省计划委批准,2003开工,2008年7月首台机组并网发电,占地349.5亩,坝高61.5米,坝长213.255米,坝宽5米,为混凝土重力坝,总库容2810万立方,坝址以上流域6104平方,电站安装3500KW水轮机组三台,水头21.6米。
2.2采购范围:
洛宁县崇阳水电站、禹门河水电站的溃坝风险评估工作,主要包括编制评估细则、进行评估分析,编写并提交评估报告、通过有关行业部门的专家组评审等。
2.3服务期限:
成果文件于2022年4月25日前提交,并通过有关行业部门专家组的评审。
2.4服务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2.5质量标准:满足本项目上级部门、地方政府及采购人审批核准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3.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供应商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采购文件获取期间:2022年4月2日起至2022年4月5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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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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