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GY)000318
项目编号: 金源[招]字2022第003号
项目名称: 隆德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隆德县2022年观庄乡、城关镇、好水乡、联财镇恒光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505764.00
最高限价(如有): 505764.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隆德县2022年城关镇邓山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重新招标)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232.86 | 产品形态:外观均匀,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粒状、粉状 有机肥的技术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4.0%、水分 ≤30%、 酸碱度5.5-8.5,种子发芽指数≥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有机肥的限量指标:粪大肠菌群数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砷 ≤15mg/kg 、汞 ≤2mg/kg 、铅 ≤50mg/kg 、镉 ≤3mg/kg 、铬 ≤150mg/kg 。 | 139716 | 二标段 |
隆德县2022年城关镇邓山等村好水乡水磨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重新招标)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232.86 | 产品形态:外观均匀,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粒状、粉状 有机肥的技术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4.0%、水分 ≤30%、 酸碱度5.5-8.5,种子发芽指数≥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有机肥的限量指标:粪大肠菌群数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砷 ≤15mg/kg 、汞 ≤2mg/kg 、铅 ≤50mg/kg 、镉 ≤3mg/kg 、铬 ≤150mg/kg 。 | 186288 | 二标段 |
隆德县2022年观庄乡前庄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重新招标)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28.4 | 产品形态:外观均匀,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粒状、粉状 有机肥的技术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4.0%、水分 ≤30%、 酸碱度5.5-8.5,种子发芽指数≥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有机肥的限量指标:粪大肠菌群数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砷 ≤15mg/kg 、汞 ≤2mg/kg 、铅 ≤50mg/kg 、镉 ≤3mg/kg 、铬 ≤150mg/kg 。 | 77040 | 一标段 |
隆德县2022年观庄乡前庄等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肥(重新招标) | 有机肥料及微生物肥料 | 128.4 | 产品形态:外观均匀,无恶臭。目视、鼻嗅测定。粒状、粉状 有机肥的技术指标:有机质的质量分数 ≥30%、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4.0%、水分 ≤30%、 酸碱度5.5-8.5,种子发芽指数≥70% 、机械杂质的质量分数≤0.5%。有机肥的限量指标:粪大肠菌群数 ≤100% ,蛔虫卵死亡率 ≥95% 、砷 ≤15mg/kg 、汞 ≤2mg/kg 、铅 ≤50mg/kg 、镉 ≤3mg/kg 、铬 ≤150mg/kg 。 | 102720 | 一标段 |
数量合计: | 722.52 | 预算合计: | 505764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①、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③、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④、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⑤、财库〔2019〕27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 坚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 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政府 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须进行“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网上查询,查询时间应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4-07 00:00:00 至 2022-04-14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