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公司委托,对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炼油污水中空纤维膜组件公开招标所需中空纤维膜组件\250m3/h 0.1μm 316L+PVDF 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506-4815-4314-B1 2.项目内容:中国石化洛阳分公司炼油污水中空纤维膜组件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中空纤维膜组件\250m3/h 0.1μm 316L+PVDF | 1.00 | 套 | 包1-中空纤维膜组件\250m3/h0.1μm316L+PVDF | |||||
4.交货期和地点:2022年6月15日、洛阳市孟津区(原吉利区)中石化洛阳分公司物资采购中心仓储站或招标方指定的地点 (招标方厂区内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1.投标方必须为生产商, 不接受流通商、代理商、联合体的投标。 2.投标人必须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载明的交货状态和结算条款。 3.投标人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技术要求(招标文件中所有标识"★"的条款要求不得负偏离)。投标方提供的制造业绩和装备能力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4.业绩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提供近5年以来(2018年1 月以来)、至少3套石油化工行业污水MBR膜(单套≥200m3/h) 的使用业绩,并提供每套可证实业绩的完整合同复印件、完整技术协议、完整发票和用户评价报告(包含处理水量、使用环境、进出水水质、联系人及电话等信息)。 5.投标方应提供近1 年内的MBR膜第三方检测报告,理化指标满足本技术文件中指标要求。 6.投标方须严格遵守本技术要求,依据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安全可靠的技术方案、整套设备设施。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4月8日8:00时至2022年4月1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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