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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副产品销售类班车)粉煤灰干灰销售招标公告

2022-04-15 18:38:2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18/22-XS-01)

1.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粉煤灰干灰销售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红雁池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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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红雁路97号

2.2     项目规模:4×2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日期2022年7月至2022年10月、2023年4月至2023年10月和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3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18/22-XS-0101

粉煤灰销售项目

连续两年对4台炉产生的夏季粉煤灰干灰进行销售,粉煤灰干灰预估量为35万吨

5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粉煤灰销售项目】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4.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具有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粉煤灰干灰销售或粉煤灰处理或粉煤灰运输等有效业绩1项及以上,业绩必须真实,并提供相关业绩表及证明材料(包括合同签字页、合同首页,合同扫描件)

6.投标人应具备夏季粉煤灰消纳(综合利用)和存储能力(投标人需提供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或与具备以上能力的单位签订粉煤灰销售合同或与符合环保要求的仓库签订租赁合同(投标人须提供合法的粉煤灰销售合同或仓库租赁合同扫描件以及合同单位满足固废消纳、处置、存储要求的合法证明材料),以上合法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固废消纳、处置、存储处置场所的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等资料

7.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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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4-15 16:14到2022-04-22 17:00。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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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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