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性业务外包(框架协议)(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YJCGS2022-0107)
一、招标条件
受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所作为招标代理机构,现就沈阳局集团公司沈阳轨道车辆有限公司2022年生产性业务外包(框架协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评审方法为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采购的业务外包项目名称、类别、工作量、交工验收地点详见本公告附件1。
技术性能指标:
按照国铁集团《铁路客车厂修规程》(TG/CL207-2022)相关标准和要求执行。A07:详见附件A07委外技术条件。A08:详见附件A08委外技术条件。附件内容详见公告上传附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为:
A07,A0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或维修商。
2.注册资金要求:无。
3.体系认证或资质认证要求
体系认证:无。
资质认证要求:无。
4.供货业绩要求:提供近五年内任一年的铁路厂修客车玻璃钢制品及附属件加工检修业绩(提供发票或服务合同复印件)。
5.经营记录要求:
(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2)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截图。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4)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不存在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或被暂停、取消报价资格;拟供维修(服务)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未被中国国铁集团暂停接受与各类物资(设备)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相应物资(设备)
(5)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其它违法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响应。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先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进行企业用户注册。
文件工本费按项目收取为200元人民币(与所投包件数量无关),同一招标编号文件工本费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因项目流标、废标等情况重新组织开标时无需再次缴纳。
在报名前将文件工本费汇至本公告7.5项中的汇款账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不接受个人汇款,缴纳后不予退。
支付完成后应到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https://bid.95306.cn/)提交标书费缴纳凭证(在公告>招标公告>查看详情/文件购买按要求录入缴费凭证),由财务人员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在参与的项目中>招标文件)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招标资料。
4.2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8:00时起至2022年4月26日16:00时(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