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GC-GK-HYFZ-0818/01
发标日期:2022年04月24日
受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南海西部楼宇、车间、库房日常维修维保服务通用协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工程项目名称: | 南海西部楼宇、车间、库房日常维修维保服务通用协议 |
竣工期: |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壹年 |
项目概况: |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各所属单位(以下简称海油发展)南海西部区域内各单位自有或租赁办公楼宇、车间、库房受年久失修和自然环境损害等因素导致日常维修,由于自身不具备维修能力且该项内容需委托具备相关资质能力的供应商完成维修服务事宜。 3.8信誉要求: 3.8.1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2投标人或为投标人在本招标项目中提供服务的合作方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各级法院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3.8.3近三年内(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为便于投标人复核,投标人应自行到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本单位及其法人代表、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信息,确认没有行贿犯罪的页面截图打印出来,写明“经查我单位及法人在截至本次投标时无行贿犯罪记录”加盖其公司公章提供给招标人; 3.8.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国家强制产品认证等相关否决事项,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类或装饰装修) 3.8.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6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在集团范围内进行风险提示,且在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信息系统中被采购冻结,进入调查程序的; 3.8.7投标人未被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
项目所在地: | 南海西部(湛江、海南、涠洲岛等地)。 |
招标范围: | 具体施工服务内容有:天棚工程、地面工程、墙面工程、门窗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室外工程、防水工程、舾装板安装工程、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格书)。 合同签订模式:在符合采办需求、工艺要求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按照采办系统中供应商报价结果排名(由低到高进行排名),按照排名顺序与供应商签订一主两辅合同,采取固定单价/费率合同。 主辅合同执行原则: 2.31合同签订形式为1主+2辅; 2.3.2主辅合同暂估执行比例严格执行50%:30%:20%,执行中严格按照比例执行,严禁超比例执行合同; 2.3.3主/辅合同执行时,需求单位可遵循成本管控有利、服务便捷的原则选择主合同或辅合同下服务委托书订单,与辅合同下订单无需征得主合同供应商确认。 3.8信誉要求: 3.8.8投标人未被招标人所属单位处以“取消投标资格”及以上处罚,且仍在处罚期内或处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8.9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存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8.10上述带网站网址的信誉要求条款,投标人请自行查询,将查询结果加盖公章后放入投标文件。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出资比例: | 100%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生产能力[工程功能、相邻工程简况与衔接、相关服务简况与工作界面]:不适用 | |
资格要求: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资质等级: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施工资质证书,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三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2项已完成的办公楼宇维修(改造)类或车间维修(改造)类或库房维修(改造)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3.4.1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完工验收报告和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合同信息页;完工验收报告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和确认时间。业绩资料原件备查。 3.4.2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至少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相应的验收文件和对应项目的结算发票。同1个年度协议合同提供1项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4.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3.5体系认证:具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应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认证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类或装饰装修) 3.6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项目经理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经理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至少1项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担办公楼宇维修(改造)类或车间维修(改造)类或库房维修(改造)类工程施工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项目经理的业绩,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本,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3.6.2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1人,具有5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至少1项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担办公楼宇维修(改造)类或车间维修(改造)类或库房维修(改造)类工程施工项目主要技术负责人的业绩,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3.6.3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1人,具有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本或建筑施工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至少1项近3年(2019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承担办公楼宇维修(改造)类或车间维修(改造)类或库房维修(改造)类工程施工项目安全施工管理的业绩,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证明复印件。提供近半年内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记录。 3.6.4上述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要求承诺常驻施工现场; 3.6.5上述关键管理岗位人员要求在投标阶段无在建工程项目。 3.6.6上述关键管理岗位人员注册证书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且合格有效。人员配备包括项目经理、专业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均需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如需要会验原件)和社保证明等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成立时间短于3年的投标人,应提供自成立时起的财务相关报表)。 3.8信誉要求:详见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4月24日到2022年04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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