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年4月25日 受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委托,对天津分公司超限设备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招标所需超限设备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20514-9001-4906-B1 2.项目内容:天津分公司超限设备运输服务框架协议招标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
1 | 其他运输服务(其它) | 23.00 | 包1-超限设备运输服务 | ||||||
4.交货期和地点:24个月、天津南港乙烯项目建设工地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人须提供持有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大型物件运输”。 2.投标方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购买标书后投标前须到天津南港乙烯项目现场进行路勘(投标人须对水运上岸码头、沿途运输路线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并与招标人签订确认路勘书。 4.投标人提供详实大件设备全流程物流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码头场地租赁方案、浮吊作业方案、公路清障方案、公路运输方案等内容。不提供或有明显瑕疵的,将予以否决。 5.具备自有或4000t及以上甲板驳船租赁协议(提供证明文件),如船舶非自有,须提供无船承运业务证明文件复印件,不提供予以否决。 6.近三年有石油化工或类似项目大件设备运输施工业绩(含海运工作界面),且至少有1个单台单次1000吨及以上设备海运业绩,需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复印件、海运运输照片),不提供予以否决。 7.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运输业绩: 1、近五年以来具有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大件设备运输业绩(标书中提供合同复印件); 2、近五年以来具有“单台设备重量1000吨及以上的设备运输业绩(水运上岸及陆路运输)。(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近五年以来具有“设备长度在80米及以上”的设备运输业绩(水运上岸及陆路运输)。(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具有自有全进口120轴线SPMT型自行式模块化运输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实际承运的车和浮吊提供有效期内的合法证明。(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即合同或发票)。 9.投标人同意并接受合同所需HSE管理、绩效考核条款;提供同意并执行签订承包商HSE管理协议、绩效考核的承诺函。 10.投标人承诺承担招标服务范围内超限设备运输的安全生产法律责任。 1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 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 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投标。如出现同时投标的情 况,该多名申请人将同时被拒绝参加本项目投标。 12.投标人能够满足第一台设备5月26日接运条件。。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4月19日 11:00至2022年5月5日 9: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平台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