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BRR-2022-ZB1-ZB-036-01|发布时间:2022-04-25 18:39:3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新华(布尔津)抽水蓄能发电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
2.2招标编号:BRR-2022-ZB1-ZB-036-01。
2.3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阔斯特克乡。
2.4项目概况: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已列为国家能源局《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根据规划阶段成果,本项目概况如下:
新疆布尔津抽水蓄能电站上下水库为利用山地和洪积阶地地形挖填形成。初拟上水库正常蓄水位1400m,下水库正常蓄水位800m,调节库容615万m3,额定水头580m,距高比3.5,初拟装机容量1400MW。
本工程为纯抽蓄电站,一等大(1)型工程。工程枢纽由上水库、下水库、引水发电、补水/放空等建筑物组成。上下水库大坝初拟采用钢筋面板堆石坝,上水库最大坝高约17m,下水库最大坝高约45m,采用全库盆防渗。在上、下水库之间布置地下输水发电系统;下水库布置进/出水口、水库补水洞/放空洞。
2.5招标范围
按照《水电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程》(NB/T10337-2019)等国家和行业现行规程规范、勘察设计技术标准所规定的要求、工作内容和深度,开展电站预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设计工作,为勘察、设计服务的科研试验、相关服务与配合工作,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所需完成的专题研究(除业主委托其他第三方承担的专题外)工作,完成并提交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要求且审查通过并取得审查意见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专题报告。项目预可工作启动后,应首先开展社会和环境敏感因素排查。
2.6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审查并取得审查意见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2)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近10年(2012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单个项目总装机容量1200MW及以上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或可研阶段勘察设计业绩,且已取得业主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查通过的意见(业绩以阶段审查意见时间为准)。
3.4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兼设总)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具有大型抽水蓄能电站预可研或可研阶段勘察设计工作的项目经理(副经理)或设总(副设总)业绩。
3.6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18至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4月25日起至2022年5月5日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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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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