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桥乡蔡桥村2022年现代农业种植园区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板桥乡蔡桥村2022年现代农业种植园区建设项目 已由 吴忠市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关于板桥乡蔡桥村2022年现代农业种植园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吴利发改审发[2022]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村民委员会 ,建设资金来自 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利通区一二三融合发展资金、板桥村扶持壮大村集体资金、区财政配套及建设单位自筹 ,招标人为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村民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金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占地面积70819.40平方米,新建20栋农业日光温室,建筑物面积35280平方米。日光温室主体建设包括:平整土地29100平方米,清运土方量35100立方米,搭建防虫网、透光膜33100平方米,铺设棉被27990平方米,安装卷扬机20套。给排水工程包括:设置灭火器140组,铺设给水管网3500米,检查井20个。电气工程包括:配电箱20套,防水节能灯具200盏,敷设电力线缆约9720米。室外配套排水及电力运输系统。(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利通区板桥乡蔡桥村
2.3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注: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接受联合体投标时填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6日08时00分至2022年5月2日18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 ,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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