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中心一体化自动封装机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HZPOST-HW-2022022,招标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中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1、项目概况:本项目需采购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法院集约送达中心一体化自动封装机采购项目(第二次)。
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中标一个供应商。本项目预估采购总量1台,总预估采购金额70万元(含税人民币)。
标包号 | 物资序号 | 物资名称 | *定制基本需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含税人民币) |
一 | 1 | 自动封装机 | 1、封装机要求按照现场场地条件、现有设备情况设计。 2、封装机工艺符合安全标准。 3、为了保证信息安全,封装机工作流程必须满足法院卷宗实现全环节封闭作业。 4、自动封装机必须与现场的理光高速打印机实现软件、硬件系统对接。 | 1 | 台 | 70万元 |
(二)投标人须以“标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且以“标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中有外文资料的,需翻译成中文附在外文资料后面并确保内容准确,否则对外文资料不予认可。评审及后期检查中如发现译文与原文内容不符,由投标人承担一切后果。
1.4、交货时间: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交货指令之日起30日内将招标人需要的货物全部交付招标人并完成安装调试;
1.5、交货地址:杭州法院集约中心(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23号);
1.6、投标报价: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价格为完成本项目供货及履行所有规定服务所产生的全部含税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款以及运输费、人工费、运费、起吊费、网点布线安装调试费、材料费(网线、电线、线槽等)、包装费、验收费等伴随服务的费用,以及实现本合同规定事项所需缴纳的各项税、费,并承担一切风险责任,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7、投标限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若投标人报价不符合报价要求,将否决其报价。
1.8、踏勘现场:需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招标人组织,地址:杭州法院集约中心(杭州市拱墅区祥茂路23号),时间:2022年5月6日(上午9:00:00-11:00:00),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技术及服务标准:合同草案和技术规范书。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2.2若投标产品商标已注册或已申请专利,制造商必须提供品牌商标注册证明或产品专利证明,代理商必须提供产品销售完整授权链条的授权证明;
2.2.3投标人为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并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我公司已经开通网上售卖招标文件服务,本次招标以网上售卖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4月26日9:00:00至2022年5月5日17:00: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