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桓仁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溪市分行-桓仁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LNZB-GJZ2022-268-03
三、项目概述:桓仁县支行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四、招标内容:确定一家中标单位,为桓仁县支行食堂早餐及午餐食材供应,常用食材含米面油、速冻类、肉蛋类、干调类、蔬菜类、水果类等商品,目录详见附件。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共计2年,每年签订一次。合同期限内,采购人对供应商进行后评估,结果为良好(B级)及以上,且采购内容无变化、双方无异议的,合同续签一年,由双方另行签署,最多续签一次。
六、采购预算:全年预算金额为44万元,2年共计88万元。
七、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2.投标人应开具正规机打的国家税务局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食堂服务费用结算;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经营范围至少包含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
4.投标人应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权威机构网站没有行政处罚以及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证。(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7.投标人应出具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相关法规要求原文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8.投标人需出具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函,承诺所提供食材均具备相应的《食品检验报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材料。各类食材的采购渠道须来自大型的专业化批发市场或自营农场(工厂),且提供的食材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为正规品牌;
9、投标人有近两年(2020年1月1日-至今)食堂食材配送采购(至少一处)的成功经验(需提供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10、本次招标项目投标人禁止挂靠和分包、转包;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2022年4月28日起至5月6日止,每天9:00—11:30、13:30—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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