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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2022-2023年生产用气体采购(生产物资类班车)招标公告

2022-05-05 18:21:5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招标编号:CHDTDZ035/16-CL-04)

1、招标条件

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2022-2023年生产用气体采购已由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湖南华电平江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资本金及银行贷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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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湖南华电平江一期2×1000MW 项目2022-2023年生产用气体采购

2.2     项目规模:2×10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1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标书售价(元)

CHDTDZ035/16-CL-0401

2022-2023年生产用气体

氧气、氢气、二氧化碳、氮气等(生产类大宗消耗性物资中的一类)

200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2-2023年生产用气体】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和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提供与第三方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该单位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2017年1月1日至今应具有1项氢气、氧气、二氧化碳、氮气的供货业绩(四种气体可不在一个合同,累计集齐四种气体合同算1项业绩)且至少有一年氢气供货量不少于6000瓶(40升/瓶)(提供合同影印件(含合同封面、能反映供货物资主要参数及供货数量页面、签字盖章页,时间以签约时间为准。若合同不能明确提供供货数量(如跨年合同未能反映年度数量),请另行提供能够反映数量的销售发票等证明材料),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代理商和生产厂商同时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厂商的授权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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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5-05 17:30到2022-05-12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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