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第二批辅机:离相封闭母线、共箱母线设备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光明电源基地第二批辅机:离相封闭母线、共箱母线设备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20081
招标代理人:
日 期:2022年05 月07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深圳能源光明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内容 |
01 | 离相封闭母线、共箱母线设备 | 具体详见“第八章 工作任务书(技术规范书)” |
备注: |
2、项目概况: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南光高速与南长路交汇处西南侧,规划建设5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总规划容量约为3600MW级。本期工程建设3台H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调峰发电机组,单套机组容量约600-700MW,装机规模约200万千瓦。每套机组包括1台H级燃气轮机、1台蒸汽轮机、1台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及其相关的辅助设备,燃机、汽机、发电机“一拖一”单轴布置。
本期工程计划2022年7月底主体开工,3台机组分别于2023年12月、2024年3月和5月投产。
3、招标范围(内容):
提供3台机组的离相封闭母线及6kV厂用共箱母线设备及其所有附属设备和附件。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4、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5.2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与所投标设备能力和业绩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个品牌的设备只能有一家单位(制造厂家或销售代理商)递交投标,如果设备制造厂家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制造厂家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销售代理商同时递交投标,且两家或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否决全部投标(注:国产品牌设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5.3 投标人或制造厂商拥有的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4 业绩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在国内具有1个9F级及以上天然气发电机组项目或单台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发电厂项目、电压等级22kV及以上,额定电流25000A及以上的离相封闭母线合同业绩和电压等级6kV及以上、额定电流3150A及以上的共箱母线合同业绩。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属投标人生产的同类型产品或投标人所投产品品牌,投标人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签字页、签订时间、供货范围、数量、与业绩要求相关的所有技术参数和型号、火电厂单机容量等信息的关键页或证明文件。
5.5 投标人须具有检测机构颁发的离相封闭母线及共箱母线的有效检验报告,且出具报告的检测机构必须通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计量认证认可(CMA)、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实验室认可(CNAS)。(证明文件: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2年 5 月 7 日09时00分至2022年 5 月 20 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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