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7局二公司安康市政项目(钢材、水泥)物资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CC-XAJC-2022-20-2
1.招标条件
安康市政项目已由安康市汉滨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代码2018-610902-48-03-066924号文备案建设,建设单位为安康城东新区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利用土地市场开发溢价收益,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安康市政项目经理部。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水泥采购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安康市政项目:秦巴路西起东城大道(规划道路),东至东环路(规划道路),全长2121.590m,路面净宽度50m,路断面形式为四幅路,中央分隔带宽4m,两侧车行道各宽11.5m,两侧分隔带各宽2.5m,两侧非机动车道各宽5.5m,两侧人行道各宽3.5m。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以及绿化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 钢材包件(适用于17局安康市政项目)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钢材物资生产厂须具备长材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2 水泥包件(适用于17局安康市政项目)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采购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不足1个会计审计年度)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0-01-01至投标截止日期招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参与响应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采购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采购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家参加竞标,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采购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竞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网址:ecm.crcc.cn)进行注册登记后,在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完善信息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操作指南-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5月10日08:00至 2022年5月16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或账号密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包件)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凡参与此次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必须于开标之日前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http://ecm.crcc.cn))注册并审核通过,否则不能参与此次采购活动。
5.2 本次招标文件一包一投。招标文件由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西安中心组织售卖,售价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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