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8/21-QT-02)
1、招标条件
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上海市崇明区富盛经济开发区、上海市嘉定新城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等
2.2 项目规模:华电福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包括上海崇明绿华渔光互补4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创智园太阳能1.4MW光伏发电项目,上海华电嘉定新城污水处理厂2.5MW分布式光伏发电等项目及后续新建、收购的新能源项目。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时间开始计算服务期,为期一年)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8/21-QT-0201 | 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 | 负责新能源项目(含后续新建及收购项目)所属全部发电主要设备、辅助设备、公共设备、附属设备(含新能源远程集控中心)及其相关的生产设施(以电网、合作方产权(租赁协议)划定界限)的运行、维护、巡检、故障处理、消缺、值守等工作。 | 200 |
招标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新能源项目委托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生产经营正常且具备合同履约能力。
(2)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修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明。
4.投标人配备到运维项目部的人员应不少于11人,其中管理人员5人,包括4名值长(其中1人兼任项目负责人)、安全专工1名;运维操作人员不少于6人。投标人配置的人员必须与投标人签定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5年以上项目管理经验,有3年以上项目负责人经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值长应具备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管理经验;运维人员应具备2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管理或运维检修经验;安全专工应具备3年以上光伏电站运维管理经验,并具备有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由政府或政府批准的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颁发)。
5.业绩要求:从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应具有至少2份国内50MWp及以上光伏电站运维服务的合同业绩(单个合同期不少于1年,附合同封面、项目实施内容、签字页等关键页影印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5-19 10:50到2022-05-25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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