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印制分发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如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 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材料印制分发项目 2.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有资金。 3. 项目概述:印制宣传展板750套、宣传横幅900条、宣传手提袋3.7万个、宣传扇3万把、申请指南80万份、还款指南40万份、纸质借款合同1万份、约定与承诺书0.5万份并按要求寄送至全省182个区县。宣传材料具体规格如下: (一)宣传展板:1.6*1.2米,共2幅,采用KD板裱写真喷绘的方式印制。 (二)宣传横幅:一幅横幅,采用丝网印刷工艺印制,横幅材质为红色条幅绸,字体为方正兰亭中黑-GBK、字号为110PT、颜色为白色,长度不超过7米,高不超过0.7米。 (三)宣传手提袋:按照总行设计版式,采用250g白卡纸印制,印制工艺为正面、背面4色印刷,成品尺寸为315*250*60mm(高×长×厚)印制。 (四)宣传扇:政策宣传扇子扇面宽240mm高210mm。 (五)申请指南、还款指南:均为四折页,展开尺寸是380mm×210mm(长×宽),折叠尺寸是95 mm×210mm(长×宽)。印刷时,应使用157g哑粉纸。印制工艺为正面、背面4色印刷,压线折页。 (六)助学贷款借款合同、约定与承诺书:使用A4纸双面印刷;借款合同需套印上我行合同专用章的彩色印章和分行授权代理人的签名章,并印上印刷流水号;借款合同版本按照总行2021年7月版格式合同要求不做修改;约定与承诺书按照总行2021年7月版格式要求不做修改(总行如2022年更改版本,将按照新版本印制) 4. 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供应商应为参加竞磋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 (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供应商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 供应商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4) 供应商被国家开发银行、相关行政主管、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同业纳入不良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投标、竞磋期间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5)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共同组成联合体的除外; (6)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磋商; (7)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获得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磋商;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9) 中选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0)具有印刷经营许可证。 5. 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购买: (1) 发售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 14:00-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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