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科经字 [2022]7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地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一期)项目监理
2、建设地址:园区核心区(科技孵化区、北过境以北)
3、项目规模:项目占地约20亩,新建电储能清洁供暖热源厂,本期建设钢框架结构锅炉房3600平方米及附属用房(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建设安装3台40MW电锅炉及附属设备,配套建设2座1万m3蓄热水罐,敷设一级供热管网长度2×7.2公里,最大管径:DN900。
4、工程投资额:计划投资17214万元。
5、监理费控制价:110万元
6、资金来源:申请地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7、工期要求:2022年6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123天(日历日)。
8、本工程监理不分标段。
9、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10、招标范围(监理):施工图内容施工阶段的全过程监理(含保修期)。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监理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疆外监理企业须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单位注册,外省的总监理工程师已办理有效的进疆相关信息录入手续。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
4、项目总监业绩要求:项目总监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监理合同(第一部分)以及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应项目总监)。
5、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6、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日10:00时-2022年6月24日11:0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