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清洁能源供暖工程(一期)项目已由新疆昌吉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昌农科经字 [2022]7号文件”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疆昌吉农业科技园区城建管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自申请地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投资人+EPC+O进行公开招标,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实施地点:园区核心区(科技孵化区、北过境以北)
(二)工程规模:项目占地约20亩,新建电储能清洁供暖热源厂,本期建设钢框架结构锅炉房3600平方米及附属用房(门卫、消防水池及泵房)、建设安装3台40MW电锅炉及附属设备,配套建设2座1万m3蓄热水罐,敷设一级供热管网长度2×7.2公里,最大管径:DN900。
(三)招标范围:在建设规模、设计方案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方案,对所有工程的投资、设计、采购、施工、运维管理等进行全过程承包,即工程总承包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投资、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专项设计、深化设计等);采购、施工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进行,直至竣工验收合格、运维管理直至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完成,并对承包工程的投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运维管理等全面负责。
(1)投资: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与中标人共同设立运维公司,运维公司负责该项目的投资、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等全部工作内容。招标人(或其指定实施机构)一期和二期出资24000万元;中标人出资5000万元。注册资本金比例及股权分配比例待中标后双方协商,中标人投资合作协议签订后需足额交付项目资金,严格执行招、投标文件及投资合作协议、项目公司章程等约定,由项目公司具体负责项目的投资、维护、运维管理和直至移交等与项目有关的工作。项目合作终止后,运维公司依法进行清算。
(2)设计: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主体管网、锅炉房及附属用房、专项设计(电锅炉及附属设备)、室外工程(其中绿化、硬化、亮化、排水、消防、强电、弱电等工程)等管网、建筑及构筑物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报审及审查合格证明办理、图纸优化以及满足使用功能各专业深化设计工作。
(3)采购:按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所有动力设备、附属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
(4)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建设项目主体管网、室外工程(其中排水、采暖、消防、强电、弱电等工程)建筑构筑物的总平、建筑、结构、电气系统(含电力及照明系统、变配电系统、高低压系统等)、弱电系统(含综合布线、安全防范系统、监控系统等)、给排水(含室内外等)、消防、防雷、变配电、配电照明等配套工程,三通一平及以上各项施工图设计全部内容的施工。
(5)EPC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等相关手续的配合办理,市政、环保、交通等相关工作的协调办理,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等工作、与本项目相关的检验检测及费用、竣工图编制、竣工验收、质量保修、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直至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6)运维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建成后的运维管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供暖服务、维修、更换、维护和安装费用、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等,直至运维期满后整体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
(四)计划工期:
1)施工周期:2022年6月30日-2022年10月30日,总工期123天(日历日)。
2)运维管理周期:本项目运维管理期暂定22年,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双方协商后适当延长或缩短。
(五)计划投资:本项目计划投资17214万元,其中建安费15214万元、设计费350万元。申请地债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六)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运维管理达到国家规定的冬季采暖要求以满足采购人对室内温度的要求,在移交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或其指定机构完好、无偿移交本项目设备、设施,维护得当处于良好工作状态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设施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与项目设施相关使用的所有设施和设备的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档案资料等,并保证所有移交的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本次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设计: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且具备特种设备设计(压力管道GB2级)许可证(含)以上资格。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3、施工: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含壹级)资质,且具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GB2级)资质;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能力,自治区外企业已办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登记;
4、运维管理:应具备相关的采暖运维服务经验。
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有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
2)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3)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5)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单位注册;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安全员。
6)运维管理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同时提供在本单位近半年(2021年11月-2022年4月)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
7)若施工负责人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6、投标人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已完成的类似设计业绩至少2项,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设计合同,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表,时间以竣工验收表时间为准。
3)运维管理业绩:已完成类似运维管理服务业绩不得少于1项.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运维管理服务合同。
7、财务要求:需提供近三年(2018年度至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指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的审计的整套的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
8、信誉要求
1)在最近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情形;
2)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三年内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本项目允许不同法人实体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联合体内的成员由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运维管理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应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将共同的联合体协议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0、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报名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6月3日10:00时-2022年6月24日10:30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