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乡县中央首府小区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乡县中央首府小区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施工已由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平乡县中央首府小区保障房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平行审审字[2021]1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平乡县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乡县新丰路(丰州街-三合街)段
2.2合同估算价:1109.0969万元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766.606米,铺设沥青行车道,修建人行便道,敷设雨水管道,污水管道,热力管道及照明等工程。
2.4计划工期:204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审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zfcxjst.hebei.gov.cn/)黑名单;提供《建筑材料采购使用承诺书》。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或“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已在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绑定河北CA的,可直接使用CA登录)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 6月7日00时00分至2022年 6月1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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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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