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GC130800202200377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2-06-13 09:00:00 |
提交疑问截止时间: | 2022-06-13 12:00:00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2-06-28 09:30:00 |
开标时间: | 2022-06-28 09:30:00 | ||
正式公告 |
2022年山湾乡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ZRZZBDL-HB-20220506 | ||
工程名称 | 2022年山湾乡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EPC总承包) | ||
建设单位 | 隆化县山湾乡人民政府 | ||
工程地点 | 承德市隆化县山湾乡 | ||
建设内容 | 包括路面硬化,新建护村护地坝,拆除废弃房屋,拆除残垣断壁、新建挡墙,公厕改造,河道清淤、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 | ||
建筑面积 | / | 招标内容 | 设计及施工 |
工程招标范围 | 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责任缺陷期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 | ||
招标代理单位 | 中睿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投标资质要求 |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项目估算价 | 878.36万元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2年6月8日09:00 |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2年6月13日09:00 |
公告内容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2年山湾乡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 已由隆化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审批投资复[2022]1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化县山湾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2022年第一批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隆化县山湾乡小杨树沟村、左道营村、山湾村、皮匠营村。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路面硬化 8600 ㎡,新建护村护地坝 1444m,拆除废弃房屋5处,拆除残垣断壁 4550.00m,新建挡墙 5000.00m,公厕改造2座,河道清淤、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以及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 建设内容:包括路面硬化,新建护村护地坝,拆除废弃房屋,拆除残垣断壁、新建挡墙,公厕改造,河道清淤、生活及建筑垃圾清运,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山湾乡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及本项目《初步设计》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缺陷责任期配合服务等相关建设和服务工作,并对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最终向建设单位提交一个符合合同约定、满足使用功能、具备使用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 2.3计划工期: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总工期92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验收、责任缺陷期保修及配合手续办理等全过程工程总承包。中标总承包单位应负责完成以下工作内容: 2.4.1设计: (1)按照现行设计规范及招标人的要求,在《项目建议书》设计方案和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基础上坚持节约资源、确保安全、提高质量、利于使用、降低造价的原则,完成该项目的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等全部详细设计工作。并确保设计结果技术可行、经济合理。 (2)按照相关行政审批部门的审核意见,不断完善各设计阶段的设计成果直至最终满足送审要求。 (3)根据审图部门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并取得审图合格证。 (4)提供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和全部施工图纸。 (5)完成该项目施工、竣工验收及质量保修阶段的相应服务工作。 2.4.2施工总承包:按设计文件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直到通过竣工验收等施工总承包全部工作。 2.4.3工程竣工验收:承包人完成工程的全部内容和缺陷修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经发包人批准后进行施工验收。 2.4.4合同范围内需国家有关部门审批的,承包人应按规定完成报送、行政审批。 2.4.5缺陷责任期:一年。项目移交后,因总承包单位的设计、施工质量引起的质量缺陷,总承包单位负缺陷修复责任,缺陷责任期为一年。 2.4.6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对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分包不免除其责任。工程总承包单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依法承担质量终身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诚信合法经营,没有失信与违法记录。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企业。 3.2.1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2.3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企业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小于1,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具有相应的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新注册企业提供最近月份财务报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 3.2.5投标人(或联合体任意一方)需至少具有一项市政工程“总承包”或“施工”或“设计”业绩[业绩要求:自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和“施工(或委托设计)合同”原件的彩色电子扫描件及“中标公示网页截图”)]。 3.2.6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本);或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至少具有一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要求:2019年6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7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 3.2.8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 B 类)(施工负责人可由项目经理兼任,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2.9信誉要求: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满足信誉要求)。 3.2.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 家(含2家),否则按无效处理,联合体的成员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 (4)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5)投标截止时间后,联合体的组成与结构不得变动。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7)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8)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9)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10)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隆化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lh)”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该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2年6月8日09:00至2022年6月13日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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