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6-2-140)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1. 招标条件本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简介
研发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在燃机电厂工作人员远程操作情况下或者自动模式下在燃机电厂内部按照预先指定的路线代替人工完成对燃机电厂设备的检查工作。整个巡检过程中,远程智能巡检管理平台能够根据机器狗上传的视频和温度图像对待检设备进行监控;同时远程智能巡检管理平台能够使用电子地图来展示机器狗巡检的工作过程,燃机电厂值守人员能够对机器狗的进行遥控操作,能够对机器狗的状态参数进行全面监测。整个巡检过程中,机器狗通过无线网络同远程智能巡检管理平台进行通信。
2.2招标范围
2.2.1研发仿生四足机器狗;
2.2.2研发四足机器狗跨楼层3D SLAM定位导航系统;
2.2.3 研究智能感知检测系统;
2.2.4研发多仿生机器狗远程巡检管理平台。
2.3 项目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完成本项目。
2.4 项目进度要求: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1个月现场勘探及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方案定稿,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2个月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初步设计定稿,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3个月完成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供货,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4个月完成系统安装,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5个月完成系统调试、试运行,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第6个月,完成编写总结报告。
2.5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套机组四足机器狗智能巡视装置及系统应用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 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1) 资质等级要求:无
(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智能化系统应用的合同业绩(包括设备状态监测应用、智能信息设备、机器人应用、智能分析系统应用,其中任意一项即可),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的首页、签字页、合同金额页、工作范围页)。
(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人)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0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16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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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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