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30/18-JL-01)
一、 招标条件
华电环县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毛井风电场增建30万千瓦光伏示范项目监理服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
2.2项目规模:300MW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
2.4招标范围:300MW光伏厂区建安工程(含进场及检修道路工程、集电线路工程、场地平整、升压站(毛井风电场一期、二期)改扩建工程等,不含综合控制楼、储能工程)等所有工作内容的监理服务。
不限于以下内容:
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施工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结算、档案、风险防范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30/18-JL-0101 | 甘肃华电毛井风电场增建300MW光伏示范项目监理服务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甘肃华电毛井风电场增建300MW光伏示范项目监理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风电或光伏工程监理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项光伏监理项目不低于10万千瓦,另应具有至少1项330kV及以上变电站监理合同业绩(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6-15 15:51到2022-06-2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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