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9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消防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6-2-219)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2×49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新建工程消防车采购项目【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洋浦热电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石化功能区
2.2 规模: 2×495MW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热电联产机组
2.3 建设工期: 2020年12月28日—2022年11月28日
2.4 标段划分: 消防车采购项目
2.5 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1辆泡沫消防车(出口压力≥1.0MPa,流量≥100L/s,载水量≥9T,载泡沫≥3T);1辆干粉消防车(载粉量≥3T)。
2.6 交货地点:华能洋浦天然气热电联产项目现场。
2.7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30天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所投车辆须为工信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目录中车辆,提供车辆免征税证明;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8年01月01日至今应具有不低于3项消防车销售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合同影印件(首页、能反映供货设备规格型号的供货清单、签字盖章页等);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应出具生产商或制造商授权书。同一品牌消防车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同时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6月17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6月24日 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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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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