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72/18-CL-13)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技改项目(生产物资类班车)2022-2023年脱硝氨水(百分之8)采购项目已由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淄博热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技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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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南定镇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72/18-CL-1301 | 15000吨脱硝氨水 | 15000吨脱硝氨水 | 5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将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5000吨脱硝氨水】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必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必须包括氨水。
3.投标人自行运输氨水的则需提供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果投标人委托第三方运输的,则需提供其与承运单位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意向协议或表明双方合作运输的证明资料(所提供的资料有效截止日应在本项目竞谈首轮应答截止日之后)及承运单位的运输许可范围包含氨水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必须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145MW及以上机组氨水销售业绩5项,并提供合同关键页(签字页、合同范围、内容等)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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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6-21 17:20到2022-06-28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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