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项目已经具备招标条件,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焦作市分公司车辆维修项目;
2.2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发挥集中采购优势,实现降本增效,焦作市分公司拟对市分公司及辖区6个县市分公司的车辆维修服务统一招标;
2.3采购内容:市区及各县分公司公务用车、生产车辆的一、二级保养、小修、中修、大修、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维修救援、24 小时应急服务、保险理赔咨询、车辆年审代办等其他有关的汽车维修养护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文件;
2.4维修质量要求及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汽车维修相关标准;
2.5服务期限:服务期限拟为两年;
2.6标段划分:
一标段:焦作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二标段:修武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三标段:武陟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四标段:温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五标段:孟州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六标段:沁阳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七标段:博爱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服务。
2.7入围数量:其中市分公司入围3家合格供应商为市分公司车辆维修提供定点维修保养服务;其余每个县分公司入围 2 家合格供应商为该县分公司车辆维修提供定点维修保养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完善的服务体系,并在场所、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专业能力;
3.3投标人须在所报标段地区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供应商需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取得与维修车辆相对应的业务类别);
3.4投标人须提供自近三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的同类业绩1份;
3.5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6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7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须知
4.1(线上)凡有意参加的企业:请于2022年7月5日至2022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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