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滏阳河永年区段全域生态修复河道治理工程(部分建筑物)监理 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永发改招标核字[2021]9号批准建设招标,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水利局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处,出资比例为100% ,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水利局水利基建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建穿堤涵闸4座,改建扬水泵站12座,改建生产桥8座和险工段防护4处。
2.2 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
2.3 招标范围:本工程的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
2.4 工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全部监理工作
2.5 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投标人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3项目负责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拟投入本项目的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或机电专业中级工程师资格;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2财务要求:
3.2.1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提供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或提供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函。
3.2.2提供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证明须包含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或提供依法纳税和良好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函。
3.3信誉要求:
3.3.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3.2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说明
3.4其他要求:
3.4.1在人员、资金和设备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能力的声明。
3.4.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
3.4.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3.4.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照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0 元。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采用网上发售招标文件形式,自行下载,不接受现场发售。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7月6日00时00分至2022年7月11日23 时59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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