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鲁山县2021年紧急抢险修复项目农村公路、桥梁二期水毁修复工程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7月 2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HNKL-2022-017
2.项目名称:鲁山县2021年紧急抢险修复项目农村公路、桥梁二期水毁修复工程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21350154.39元
序号 | 标段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鲁山县2021年紧急抢险修复项目 农村公路、桥梁二期水毁修复工程 | 21350154.39 | 21350154.39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鲁山县境内,为鲁山县2021年农村公路、桥梁第二批抢险救灾项目,主要内容包括:观音寺乡,背孜乡、瓦屋镇、土门办事处、四棵树乡、尧山镇、赵村镇、仓头乡、团城乡、张店乡、辛集乡、下汤镇、张良镇、磙子营乡、马楼乡的农村公路、桥梁抢险救灾项目。
5.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
5.3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5.4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5.5 工期:60日历天;
5.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
6. 合同履行期限:伴随整个合同周期;
7.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须持有公路工程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3.4、技术负责人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职称证及在相关省级政府网站的职称查询页面或证明文件);
3.5、专职安全员应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应持有有效的岗位证书;
3.6、提供经审计合格的近三年度(2018、2019、2020)省级注册会计师网上可查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
3.7、投标人提供本公告发布之后“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 (显示查询时间)、“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3.8、委托代理人及项目配备人员应为本单位人员,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聘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且在聘用期内;②由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2021年6月以来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
3.9、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在投标及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更换,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放弃中标或随时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其相关责任;投标人须保证投标期间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并愿意承担因就提供虚假资料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良和法律后果(此内容须提供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注:(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 7 月 8 日至2022年7月14日(开标前一天24点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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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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