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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施工总承包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2022-07-08 19:17:3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施工总承包

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 已由 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公共服务局 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雄安备案〔2021〕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实 ,招标人为联通雄安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科技园拍卖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雄安新区启动区XAQD-0020宗地。

2.2建设规模:建设规模为133335.98平方米。

2.3项目总投资:约97837万元。

2.4本项目招标范围:中国联通雄安互联网产业园项目新建一期拟建的A/B/C/D座研发楼及地下室等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包括并不限于:基坑接收与配合、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装饰装修、建筑屋面、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建筑电气、弱电工程、通风与空调、建筑节能、幕墙、室外工程、人防工程、照明(含构/建筑物夜景亮化照明)、绿色建造(三星级)、总包配合及服务、工程建设期内BIM模型搭建及技术管理应用等施工内容,其中:弱电工程(除报警系统外)只包括预埋管。另外,园林景观(含园林景观照明)、精装修(研发办公区域)、变配电设备及油机、电梯等不在此次招标范围。最终招标范围以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图纸和清单为准。

2.5本项目的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7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7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6月2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3.申请人资格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需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最低要求:申请人近五年(自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内独立承担过1个已经竣工验收完毕的单个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项目合同金额在5亿元(含)以上的公共建筑类工程(或包含上述公共建筑类工程规模的项目)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公共建筑指《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中第2.0.3条: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研建筑、文化建筑、商业建筑、体育建筑、防灾救灾建筑、交通建筑、司法建筑、纪念建筑、综合建筑等,不包括住宅建筑和宿舍建筑。

(3)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①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注册证书中聘用企业须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②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下阶段投标文件(非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要求:提供2018、2019、2020度(若2018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

(5)信誉要求:

①本项目对被雄安新区   /   机构评为严重失信企业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②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评价为履约不合格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③本项目对近2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在本项目招标人实施的项目中存在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拒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④本项目对近3年内(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起倒算)受到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达到  /  次或累计罚款  / 元的申请人 不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⑤本项目对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雄安新区政府有关部门立案调查的申请人 采用 (采用或不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

(6)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a.申请人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b.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c.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监理人;

d.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e.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f.申请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g.申请人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雄安新区投标资格;

h.申请人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i.申请人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j.申请人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k.申请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l.申请人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m.在近三年内(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

n.近一年内(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申请人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o.申请人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p.申请人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因拖欠工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主体的为准);

q.申请人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咨询服务;

r.申请人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s.申请人被本项目招标人或上级单位评价为履约不合格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t.申请人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u.申请人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

v.申请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内。

w.申请人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和个人。

上述法律法规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接受社会监督。若发现存在上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在严格遵守“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前提下可通过“交易平台”在“投诉与答复”菜单中采用数字CA证书以加盖单位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形式向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7)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8)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及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投标,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②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申请人须提供承诺书。③申请人须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4人全程驻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四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九 其他材料)。

各申请人对多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时,最多可通过全部申请标段的资格预审,但在下阶段投标阶段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合格制/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资格预审申请者,请于2022年7月9日00时00分00秒至2022年7月14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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