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QSZB202207007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800000.00元
最高限价:800000.00元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QSZB2022 07007 | 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选聘专项会计师事务所项目 | 800000.00 | 800000.00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项目概况: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拟公开发行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其中: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20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中期票据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规模不超过2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期;(最终金额以国家发改委审批为准)。
5.2采购内容:郑州中原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2年度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券、中期票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发行过程中的相关会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出具模拟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及其他专项报告,配合券商、评级等其他中介机构的工作、配合监管部门问询等;
5.3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5.4质量标准:发行服务工作须满足相关法律法规及本项目要求。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选取一家成交单位。
6.合同履行期限:自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0年或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须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备案(提供在证监会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或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备案查询网页截图)。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并与单位为其缴纳的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社保(电子缴款凭证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均可)及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完税证明、电子缴款凭证均可),依法免税和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
(6)响应单位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查询时间磋商公布发布后至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但经营规模、综合实力等相应情况以分支机构的实际情况为准,且仅限一家分支机构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信息:
3.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2年7月13日起至 2022年7月1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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