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现金清分业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B-2207J176D0145-HGC004),采购人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鄂州市分行和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鄂州市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业务库现金运营业务整体外包服务,主要包括:业务库托管、现金清分、重要物品的保管、重要凭证保管。邮银双方各承担合同金额的50%。 1.2项目估算金额:47.5万元(含税)。 1.3项目实施地点:鄂州市。 1.4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5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1.6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1.7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含税总价47.5万元,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磋商项目的响应。 2.1.3供应商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 2.1.4供应商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及其配套服务均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单独提供承诺函。 2.1.5供应商近3年(合同签署时间为2019年1月至响应截止日)须具有类似外包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注:提供合同关键页的彩色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封面、金额页、标的页、签章页等) 2.1.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供应商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供应商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5)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6)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7)供应商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8)截至响应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1.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2.1.8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3.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3.1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7月19日15:00至2022年7月22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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