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催化剂再生单元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2炉催化剂再生单元采购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 建投邢台热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建投邢台热电联产工程(2×350MW)厂址位置位于邢台市南和区城区西南向,邯黄铁路以南,左村以东约1公里处,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大型热电联产项目。
2.2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 格 | 单位 | 数 量 |
1 | 脱硝催化剂再生单元 | 975mm×1924mm×857mm | m³ | 102 |
投标人负责对上表1中的催化剂进行再生,投标人负责不能再生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置。
投标人负责对#2炉旧催化剂的拆除、催化剂再生、单体检测、安装、催化剂危险废弃物转运五联单的办理,包含废弃催化剂的危废转运处理、现场拆装催化剂的脚手架搭拆、文明施工、及催化剂存储的代保管等工作。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
工期要求:#2炉停炉计划预计为2022年8月22日,最终停炉时间按照省调批复时间执行。
准确施工时间由招标人另行通知,投标人接到招标人施工通知后12小时内进入现场开始施工。
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危废五联单的相关手续办理并具备可以将拆下的催化剂运离招标人的条件。
催化剂的拆除须在20日内完成拆除、运输、再生、安装恢复(包括催化剂密封、吊装孔及保温的恢复等工作);对不能再生的催化剂进行无害化处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应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类别包含烟气脱硝过程中产生的废钒钛系脱硝催化剂HW50,废物代码772-007-50。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三台的火电机组蜂窝式脱硝催化剂工厂再生业绩,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办理证明。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废烟气脱硝催化剂的危险废物转移五联单办理证明等证明材料,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2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情况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07月20日0:00时至2022年07月26日23:59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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