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7-3-31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招标人为 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华能长春热电厂兰家污水处理厂至电厂中水改造工程补给水泵房建筑施工工程。
2.2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合隆镇华能路1377号。
2.3招标范围:补给水泵站围墙内占地面积约1145.84㎡。其中建筑工程主要包括新建一座补给水泵房及电控间、吸水井及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44平方米(补给水泵房及电控间建筑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单层);吸水池约280立方米;建筑物接地、设备基础二次灌浆;补给水泵站内采暖、照明、通风、空调、给排水及阀门井室,补给水泵站厂区围墙、厂区道路、厂区绿化、厂区路灯及厂区平整规划等。
2.4工期:签订合同发出开工令日期开始,项目工期90天。
2.5资金来源:自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条款
3.1.1投标人须为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合格供应商,且不处于供应商暂停投标的期限内。(对于已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对于未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首先应在电子商务平台注册成为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通过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或各基层企业审核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加投标)。
3.2 专项条款
3.2.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2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至少1项工业厂房土建施工或电厂土建施工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合同价格、签字盖章页等)。
3.2.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拟派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员资格证件,须提供上述人员在本单位不少于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其中项目经理还需提供劳动合同)。
3.2.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无 。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7月22日9:00起至2022年7月27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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