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LNG-6A-TS-WPS-ITB-DT-2022-016
珠海LNG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服务
广东珠海金湾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
无
标段包信息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ZHLNG-6A-TS-WPS-ITB-DT-2022-016/01 | 珠海LNG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服务 | 公开招标 |
公告信息
珠海LNG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服务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珠海LNG接收站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高栏港经济区平排山,占地约40.28公顷,周界约4KM,主要由3座16万立方米全容式LNG的储罐、LNG处理工艺设施及1座8~27万立方米LNG运输船接卸码头和一个3000吨级的工作船码头靠泊港作拖轮等组成,总存储能力为48万立方米,主要功能为对进口液化天然气的接收、储存、再气化后向下游用户供应。珠海LNG接收站目前的LNG处理能力为350万吨/年,天然气外输方式包括槽车液态外输和管道气态外输。根据《广东省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粤环办【2020】51号)以及政府环保部门检查要求,需对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按新的编制指南进行修编并备案
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高栏岛石化仓储专区环港西路105号珠海LNG接收站
企业自筹
100%
已落实
1.资质要求:应答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
(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
(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业绩:
(1)投标人在近5年(2017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编业绩(通过备案),且该业绩合同金额应不低于4万元人民币。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主要技术要求页)和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备案证明文件。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2)业绩认定时间:业绩认定有效时间以项目备案完成的时间为准。
3.须依法缴纳税收,且近3年内(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企业运营无违法犯罪记录,应答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在政府公布的失信被执行名单中。
否
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签署文件,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招标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联合体投标应当由牵头人购买招标文件。
2022-08-11 到 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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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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