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公楼电梯预防性大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8月15日 招标编号:SXZB-2207 1535F010/01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公楼电梯预防性大修服务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山西省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委托,就本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需求,现对分行办公楼电梯预防性大修服务采购进行招标(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服务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对分行办公楼的7部电梯(KONE MINISPACE)进行预防性大修,并配合第三方检验机构完成检验(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3服务期:项目服务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50天完成全部工作(含取得检验合格报告); 2.4服务地点:太原市小店区327号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办公楼; 2.5服务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我省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梯所更换的配件全部由通力电梯有限公司原厂提供,取得检验合格报告,确保电梯及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或制造(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相当于A1级别)资质,或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维修A级资质; 3.3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不得少于15人,其中项目负责人具备机械、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作业人员具备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作业资格证(电梯); 3.4公司运营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参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或者同一标段)投标; 3.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未被国家开发银行拒绝参加公开采购活动的; 3.7近三年(2019年7月以来)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中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3.8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9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0 企业法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或限制高消费;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凡通过上述条件的,请于2022年8月15日至2022年8月19日(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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