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BJ04-220801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车辆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机关位于河南省濮阳市,主要负责文23储气库的生产运营管理,文23储气库注采站位于河南省濮阳市文留镇,距离公司机关约30公里。公司现有生产指挥车辆10台,为满足公司建设与运行一体化的实际,结合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项目特点以及距离需要,根据公司车辆专业化管理的相关要求,中原储气库公司组织开展2022年文23储气库二期工程车辆服务外包项目。
招标方免费向中标方提供目前属于招标方的机关车队办公室、值班室、办公家具的使用权。承包期满后,中标方应将上述物品、设施交还招标方,如有遗失、损坏,中标人负责赔偿(自然损耗除外)。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要内容为中原储气库公司二期工程提供3辆工程用车驾驶服务和按照招标方相关制度完成车辆管理工作。
租赁车辆3台:以包干方式(包括车、司机、油料、路桥费、日常维护保养、保险、司机差旅费等所有费用)租赁车辆3台,为2.5L排量以上四驱越野,车辆资产原值不低于25万,承诺中标后购买新车(提供承诺书)。
以上租赁车辆租赁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保险均由中标单位按招标方自有车辆保险标准配置。
车辆管理服务包括:由投标方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进行车辆管理和驾驶服务,全面负责车辆的日常运行管理,安全管理,保养维修管理,油耗核算,驾驶员培训,车辆停车及清洁等杂费管理,交通安全事故处理,车辆户籍档案的建立及涉及到车辆相关业务管理。所有由于投标方所承揽的业务责任范围发生的车辆和人员的问题,均由投标方全面负责处理及承担相关费用,为招标方提供全面专业的车辆承运管理服务。
2.3 服务地点:中原储气库公司机关以及所辖站场区域(河南省濮阳市)和招标人指定的其他区域,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可在以上工作地点范围内对车辆进行调配。
2.4 服务期限:计划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合同履行期内,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如经国家管网集团中原储气库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结果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满后可根据实际工作量变化续签次年合同,续签次数不超过2次,每次续签约定的服务期为1年,续签合同期间应保持原中标单价不上涨。如果合同履行期间,招标人停止不再需要中标人服务,招标人有权提前30天发出书面通知,单方决定终止合同或合同的部分服务内容。
2.5 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服务招标中同时投标。
3.2投标人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且社会信誉良好。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如有以上情形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至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或提供近三年度(2019年至2021年)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业绩要求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车辆租赁或车辆运行服务类似业绩(不限定合同个数)。单项合同额在80万元及以上的与本项目类似的车辆租赁运输服务业绩;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应包含合同服务范围、合同价格及合同盖章页,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5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3 2019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5.4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5.5 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6人员要求
3.6.1驾驶员3名,所有驾驶人员均须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2驾驶人员配备,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驾驶员满足招标人相关要求及标准,承诺如中标,则中标人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及时发放劳动报酬、按时足额缴纳五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投保雇主责任、定期组织驾驶员职业健康体检以及其他相关待遇,随时更换不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工作人员,对所提供人员进行培训和管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对人员更换需征得业主同意。
3.6.3招录驾驶员须持有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有效满足本项目需要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驾龄5年以上,身体健康。新招驾驶员年龄在25-45岁之间。
3.6.4驾驶员不得随意更换,确有特殊情况需更换时,需经招标人同意,履行相应变更手续,更换人员不低于原驾驶员标准。
3.6.5合同履行期内,如因招标人新增车辆需新驾驶员,新增合同金额按照中标单价据实结算(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车辆要求
3.7.1投标人承诺中标后购买新车(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2租赁车辆类型要求如下:四驱越野排量在2.5L以上,车辆资产原值在25万元以上。
3.7.3 租赁车辆:租赁车辆保险(商业险、交强险、车损险、第三方责任险、乘客座位险、不计免赔等),其中第三责任保障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所有座位均需购买乘员座位险且每个座位必须在20万元以上。租赁车辆应安装招标人指定的GPS监控、ETC等设备,驾驶员每年体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7.4投标人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必须齐全有效。如投标人提供全新车辆的,需承诺在合同签订前,所提供车辆满足上述要求,如有缺项,取消中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其他要求:
(1)为保证安全生产,中标方应按照招标方生产特点提供车辆值班服务,提供双休日、节假日期间车辆值班服务,服从招标方安排,为公司突发事件处置紧急调用车辆,中标方须有相应车辆管理预案,可提供相应承诺或在具体服务方案中体现。
(2)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提醒: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真阅读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要求,慎重购买。若投标人存在不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 22 日09:00:00至2022年8月 26 日17:00:00 从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登陆“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未注册的需先进行注册)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须通过平台上传下列报名材料:(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3)企业业绩证明材料。
上述所有资料须整理成一个PDF文档上传,代理机构确认后方可购买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资格确认、购买文件及费用支付等流程所需的时间,建议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1个工作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每标段300元,平台服务费2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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