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供热锅炉提标改造工程环保设备采购一标段(123、124、137团环保改造项目之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GZ-2022-637)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第七师胡杨河市团场集中供热锅炉提标改造工程环保设备采购一标段(123、124、137团环保改造项目之脱硫、脱硝、除尘设备)(招标项目编号:XJGZ-2022-637),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奎屯华能电力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谈判采购。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123、124、137团环保改造项目之脱硫、脱硝、除尘设备采购 。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第1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第1包: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经销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本项目货物生产或销售;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3.3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具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项目要求);
3.6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具备脱硫脱硝除尘或者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范围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6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具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
3.7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网址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均须提供查询结果打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08月21日00时00分00秒---2022年08月25日23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