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58/19-JL-002)
一、 招标条件
华电新疆凯升木垒四十个井子800兆瓦风电及凯升木垒光伏园区250兆瓦光伏工程监理已由华电新疆发电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木垒县凯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新疆昌吉州木垒县
2.2项目规模:1050MW(800MW风电项目,250MW光伏发电项目)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暂定12个月。
2.4招标范围:凯升木垒四十个井子800兆瓦风电及凯升木垒光伏园区250兆瓦光伏工程监理项目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58/19-JL-00201 | 105万瓦风光基地工程监理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05万瓦风光基地工程监理】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或招标人上一级管理单位或招标人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5项风电工程监理合同业绩且其中至少有一项风电监理项目不低于200MW,另应具有至少1项220kV及以上变电站监理合同业绩(包含封面、合同工作范围、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
7.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8.招标人不接受2018年至2020年连续三年亏损的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成立不足三年的,不接受自成立以来一致亏损的投标人;
9.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合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08-23 10:38到2022-08-29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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