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龙华、光明)锅炉离心风机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项目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龙华、光明)锅炉离心风机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310-ZBZX-设备-20220208
日 期:2022年8月31日
1、(以下简称“招标代理人”),受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买方”)的委托,就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或“卖方”)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及概况:
项目一:龙华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明浪路简坑岭。
建设规模:配置4×900t/d机械炉排炉+2×8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
项目二:光明项目
建设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北部山区西田铁坑水库北面。
建设规模:配置3×750t/d炉排焚烧炉、3台余热锅炉和1×60MW+1×30MW的凝汽式一次再热汽轮发电机组。
2.2 招标内容和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 龙华和光明项目锅炉离心风机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与焚烧线配套的一次风机、二次风机、炉排冷却风机、引风机,它包括风机本体及其驱动装置、风机入口调节装置及其辅助设备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技术规范书的有关规定并以其为准。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如有重大缺漏,将导致废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一:龙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锅炉离心风机设备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项目二: 光明能源生态园项目锅炉离心风机设备 | |
备注: 1. 本次招标包括招标人上述2个项目。 2. 投标人应以2个项目为单位,分别制作投标的技术及报价文件,否则一切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本项目两个项目仅确定1家投标单位独家中标 |
3、招标方式:国内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须为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2 投标人须为所投风机设备的制造商(证明文件:《制造商声明》,格式由投标人自拟);
5.3 投标人应具有下述业绩之一:
5.3.1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项目为机械炉排炉、单条焚烧线日处理容量不少于(750)t/d)配套风机(至少包括一二次风机、引风机)供货业绩;
5.3.2 投标人自2012年7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600MW及以上规模机组风机(至少包括一二次风机、引风机)供货业绩。
【证明文件:业绩合同关键页;须清晰体现业绩项目类型、规模、业绩内容、时间等内容;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关键页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电子章。)
5.4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
5.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时间:2022年 8 月 31日09时00分至2021年 9 月 20日17时00分;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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