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SG-021)
一、 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大湖朗山段供热管网移位工程(第二次)已由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广东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福新江门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1
2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广东省江门市
2.2 项目规模:其他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1月30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SG-02101 | 大湖朗山段供热管网移位工程 | 拆除大湖朗山段现有翻山段热网管道设施(含地下基础部分),沿已建道路绿化带开挖新建埋地钢套钢蒸汽管道替代拆除管道。本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模式,投标商按图纸完成所有施工任务并恢复因施工需要拆除的市政设施。施工质量满足设计工艺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同时须取得江门市特检院的监检报告。 | 500 |
备注:本次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投标,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审核后即可开通标书下载权限。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大湖朗山段供热管网移位工程】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5)没有处于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资质等级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压力管道安装GB2级。
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自2017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热电联产电厂的同类型厂外冷热管网成功施工安装运行的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包括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座机或手机等)。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
2
3
4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06 11:50到2022-09-13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