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 (项目名称)已由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盐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盐山县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 项目对盐山县12个乡镇286个村进行环境整治,工程内容为沥青混凝土路罩面8.5万平方米、铺设面包砖58.4万平方米、修建水泥混凝土路面56.5万平方米、新建排水沟6.4万米、新建小游园114个、新建小果园4个、新建小菜园399个、坑塘改造119处、新建太阳能路灯3462盏、新建公厕40座、新建污水池561座、新建文化广场23处、新建排水涵洞48处;新建4个污水处理厂,铺设管网6000米;新建生产桥4座,新建节制闸2个,维修节制闸3个,维修扬水站2个,河道清淤20千米以及相关工程。
2.2 招标范围: 完成盐山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设计全部工作。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专业设计乙级(排水工程专业、道路工程专业)及以上资质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一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证件原件扫描件; 3.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5未被“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开标当天评委现场查询为准)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0元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2-09-09 09:00:00 至 2022-09-16 17: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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