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97/16-SB-154)
一、 招标条件
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内蒙古华电达茂旗20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工程示范项目氢气压缩机已由中国华电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项目资本金和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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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华电包头市达茂旗
2.2 项目规模:200MW(风电120MW、光伏80MWp)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发货至项目现场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97/16-SB-15401 | 氢气压缩机 | 14台21MPa氢气压缩机,采用往复式隔膜压缩机 | 1000 |
我公司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在开具标书费发票,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在开具代理服务费发票时采取电子发票方式,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投标单位登录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查看、下载电子发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氢气压缩机】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5.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业绩要求:2019年1月1日至截标日具有1000NMm/h压缩能力、进口压力≦3Mp(G))、出口压力≧20Mpa(G)的氢气压缩机业绩至少1个,并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合同范围页、主要技术参数页等内容)及用户出具的安装调试合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必须是真实的,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投标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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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2-09-09 09:00到2022-09-14 17:00。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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