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段(包)编号:2022-FW-GK-HYGC-1982/01
发标日期:2022年09月09日
受 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人)的委托,就海油工程-服务-临港场地新建堆场项目场地平整改造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对下列项目投标:
服务项目名称: | 海油工程-服务-临港场地新建堆场项目场地平整改造 |
完工期: | 施工周期45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要求为准。 |
项目概况: | 本次招标内容:本项目新建堆场,主要包括一、厂区整平与回填土方工程二、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三、电气工程四、给排水工程等。 |
项目所在地: | 天津 |
服务内容简介: | 本次招标内容:一、厂区整平与回填土方工程二、混凝土及钢筋工程三、电气工程四、给排水工程等 |
资金来源: | 企业自筹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资格要求: | 一、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投标时企业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提供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合同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 二、资质证书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及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 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上述资质证书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证书,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证书,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注:以上资质证书须在有效期内,投标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业绩要求 1.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合同签订时间),至少应具备具有一项场地新建堆场相关业绩,业绩合同需包含以下任意一项工作内容 :场地基础回填或临时道路修建、给排水工程等相关类似业绩。 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合同、技术附件(或合同附件)、完工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项目名称、结构类型、服务内容,如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完工证明材料可以是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年度协议合同须提供单个订单的甲方签字确认的结算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确认单或甲方签字的完工报告)。 3.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四、施工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 2.HSE经理: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3.上述人员社保及其他要求: ①上述关键人员均须承诺施工期间无其他在建职务并长期驻场且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随意更换。 ②上述关键人员证明材料还应提供身份证扫描件、及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等其他文件,能证明目前正受聘于投标人。 四、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时应具备并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提供的体系认证证书应可以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核实; 2.投标人承诺进场施工前完成办理《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承包商QHSE资质证书》,如不能办理,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招标人有权对推荐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核查,投标人须配合招标人组织的现场核查,是否进行核查由招标人进行确定。 4.投标人承诺异议投诉工作遵照附件:《异议及投诉相关要求》执行。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否 |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 2022年09月09日到2022年09月14日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