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湿渣和脱硫石膏)销售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2-09-3-179)
项目所在地区:甘肃省
1. 招标条件本华能甘肃公司连城发电副产品(粉煤灰、湿渣和脱硫石膏)销售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甘肃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兰州市永登县河桥镇
2.2 规 模: 为保证华能连城发电有限公司机组能够安全稳定运行、现场安全、文明生产及满足环保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购买方需将合同期内销售方生产出的全部副产品包括粉煤灰、炉渣(湿渣)、脱硫石膏拉运出厂,购买方需要存储的必须满足省市政府环保法规的相关要求。年产粉煤灰(干灰)约12.6万吨,炉渣(湿渣)约1.4万吨,脱硫石膏每年约1.9万吨,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2.3 交 货 期: 暂定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粉煤灰(干灰)或炉渣(湿渣)或脱硫石膏等副产品销售的合同业绩,以合同扫描件为准。
3.2.2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产品销售代理授权书(或协议书)。
3.2.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2年09月14日 09时00分起至2022年09月20日 17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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